龙江民办高教界的一枝花

期次:第225期    作者:学校办公室  杨勇   查看:25

生活在哈尔滨这座城市,无不为这里良好的高等教育氛围所熏陶。从1911年开办的哈尔滨男女商务学堂开始,高等教育在这里生根发芽。作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院校安于一隅,却又不可或缺。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有高校81所,其中民办院校有18所;本科院校39所,其中民办本科达12所。民办院校占比约为四分之一,与全国民办院校占比大致相同。

18所民办院校,是18座花园,也是18座圣殿,托举着年轻人的求学之梦,承载着城市文明的厚重记忆,更展示着现代化国家在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勃勃生机。在办学理念、发展规模、奋斗目标各具特色的民办院校之中,黑龙江东方学院大可称作龙江民办高教界的一枝花!

东方学院之奇,在于“公有民办”。东方学院的举办者们大公无私,创办之初就坚决明确不实行股份制,所有收益永远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建设发展,形成了“公有民办”特有模式,为学校未来的永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东方学院的老一代创始人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秉持公益办学初心,与一批龙江教育界前辈在哈尔滨这片人文热土上呕心沥血,披肝沥胆,开创了龙江民办高教的先河,锤炼出“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和“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东方校训,足以彪炳史册、弘毅致远。他们是东方精神鲜活而不朽的丰碑。2023年6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举办者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从法律意义上永久实现学校“公有民办”性质。 立校为公、办学为民, 东方学院正在创造民办高等教育的奇迹。

东方学院之奇,在于举贤荐能。“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几十年来,东方学院选贤任能,讲信修睦,汇聚了一批批龙江高等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形成老中青配备合理、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和教师团队。现任校长徐梅离开公职岗位后,本可以含饴弄孙,享受退休生活,却受托于学校肇始者,谨承前辈训勉,致力于百年名校的宏大梦想,带领一群重情怀、有本领的新时代建设者,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探索东方学院健康可持续发展新路,开创民办高等教育新天地。现在的东方学院已经成为有志于民办高等教育有识之士的名副其实的“理想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东方学院之奇,在于笃行致远。一所高等学府就是一部作品,积沙成塔,积水成渊,为城市的现代化、文明化进程添砖加瓦。沿着东方学院成长壮大的历史纵线,我们看到,1992年白手起家、创办东方,1993年招收第一批东方学子,2000年开始独立集中办学,2003年升格为全国首批本科民办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5所具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民办院校之一,2013年被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2020年获批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建设高校。30年来,东方学院与时代同成长,坚持公益性办学、内涵式发展、应用型培养,拥有1.3万余本科生、44个本科专业,成为龙江民办高校的典范。今年是黑龙江东方学院建校30周年,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邓传淮莅临黑龙江东方学院调研指导时作出这样的评价:“三十年筚路蓝缕、风雨兼程,三十年春华秋实、硕果累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1992年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民办教育发展带来新的春天。2003年开始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构筑起民办教育的法律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民办高校实现跨越式发展,内涵建设得到加强,2021年发布《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夯实了民办教育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政策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这必将推动民办教育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沿着“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的道路奋勇向前。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就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指明前进方向。

教育繁荣代表着城市繁荣,随着“中国式现代化” 的逐步推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稳步落实,龙江大地的高等教育也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新时代新征程,民办高校同我们这座城市、这片土地一样,风华正茂,前景无限。愿东方学院永远抱有理想、情怀、使命、责任,专注于新时代青年人才的培养,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伟大复兴贡献立德树人之力。

(□作者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俄语专业;1999—2019年在部队服役;2022年10月进入黑龙江东方学院学校办公室工作。 )